芝罘区开展大型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4日上午,烟台市和芝罘区两级普法办在文化中心广场组织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大型“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共组织市、区两级政法部门以及610办公室、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市仲裁委、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区人社局、区信访局等30家部门和单位近400人走上街头与市民面对面交流。活动重点宣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及宪法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并就市民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本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刊板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3千多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
本次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活动期间,芝罘区各部门、各单位还将结合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发挥自身宣传优势,广泛利用各类宣传阵地,以宪法和本部门法为重点内容,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活动。(刘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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