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西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投稿:市司法局 来源:时间:2018年03月21日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西平县司法局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西平县司法局及时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统一思想,提升站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建立黑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党委、政府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黑助手。
二是加强了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刘甫义组长的西平县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翟良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任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三是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及时公告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召开了全县司法所所长工作会议,布置打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送法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拓展平台,创新载体,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春节,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五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黑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黑社会性质罪犯从严管控, 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四个平台,重点人群纳入本地社会面管控,并配合检察院监管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点验,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并安排各司法所及时召开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会议,要求他们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配合政法部门搞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六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