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物价局强化职工五种意识提升机关效能
为确保机关效能行动取得实效,区物价局立足部门职能,重点强化干部职工的五种意识,努力推进物价工作提档、提速、提效。一是强化改革意识,夯实工作基石。着力解决干部职工不敢、不愿、不会解放思想的问题,逐步改进物价工作中存在的重审批、轻服务、重城市、轻农村、重检查、轻监督、重局部、轻全局的不良倾向;清理工作职能与管理权限,明晰股室及人员职责,健全股室互动协作机制,完善人员分工ab角替补机制,防止工作缺位、错位、越位、不到位,增强内部运行的协调性、互动性、系统性;根据形势需要,适时对中层干部开展竞争上岗、轮岗换岗,对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充分发挥单位细胞的活力。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推行阳光政务。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效果不佳等问题,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编制、公示包括办事程序、办事资料、办事时限、联系方式等内容在内的《办事指南》,推行工作人员(包括姓名、职务、相片等)上墙公示制度,加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力度。三是强化效率意识,推动工作提速。巩固健全区、乡(镇)、村农村价格三级监督网络体系,积极推进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实行办理事项按规定时限下限办结制,健全议定事项限时督查办结制,落实受理事项一次性告知制、接待群众首问负责制。四是强化统筹意识,确保政令畅通。注重上下协调,实行分级分工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注重左右协调,坚决杜绝股室及其人员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影响工作,损害形象。五是强化职能意识,深化阳光收费。进一步清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凡是已停止、已取消或已降低的,要及时吊销《收费许可证》、注销项目或变更标准,公布《河口区2010年度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巩固完善医药行业、教育行业、涉农部门及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等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为河口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正、透明的收费环境。(河口区物价局 赵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