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事故,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最近,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促进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公共聚集场所多,安全监管任务重。同时,还存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投入不足、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影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问题和隐患。
为此,各级各部门、单位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志,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的领导、规划、投入、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和主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
一是严格规划布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制定和完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
二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负有行政许可职能的政府部门,要把安全产条件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
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四是严格执法监察。各级安监机构和具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增强执法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监管提供依据。
二是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巩固一级、转化二级、提升三级”的要求,继续加大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力度。
三是积极推进分级监管和诚信企业建设。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办法和程序,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专项评估、定量考核,依据评估结果对企业实行等级评定,授予相应等级,并实行动态分级分类管理。
四是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生产科技经费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支持高等院校、大企业做好安全科研项目的研发。
五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要继续依法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监控工作,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和动态监控,制定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可控在控。
坚持不懈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专项使用、报告、举报奖励等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
三是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素质
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各级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二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级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治本措施来抓。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轮训班要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
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市、县区政府都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二是建立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动机制。气象、水利、地震、海洋与渔业、黄河河务等部门要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通报给经贸、安全监管、建设、公安、交通、国土资源、林业、质监、电力、通信、人防、海事等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各部门、单位要立即向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发出预警指令并提出预防措施,督促企业单位迅速采取防范措施,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要认真落实“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作为重要的基础性投入,纳入公共财政范围,优先予以保证。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体系建设。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配强各级班子,配齐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监管执法能力。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政绩考评体系。各级要大力倡导安全生产政绩观,树立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一方平安是重要政绩的观念。
(记者 唐志美 实习生 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