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综合治税新增税款217亿元
3月2日,记者从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全市各级综合治税部门共采集各类涉税信息6.6万条,实现新增税款2.17亿元。综合治税实施8年来,共新增地方税收12.4亿元。
社会综合治税是加强税收征管的有效手段,是增加财政收入、壮大地方财力的有效举措。作为我市首创的税收控管新机制,今年我市将继续完善这一机制,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源头控管。切实加强对石油、电力、金融、建筑、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管理,确保主体税源税收稳定增长;依托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加强对社会零散税收的管理,千方百计堵漏增收;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优势,深挖细查,及时发现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税款应征不漏、应收尽收。二是加强信息交流。社会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搞好资源共享;加大涉税信息的处理和落实力度,努力把信息转化为税源税收。三是加强工作研究。根据全市经济结构,围绕强化税收征管,着力推进综合治税向深层次、多角度、大范畴发展,力争将更多的部门和单位纳入综合治税管理。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曹连杰出席会议并就深化综合治税、加强财源建设讲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