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创新工作
一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区民政局与区残联建立信息沟通、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残联的重度残疾人审批信息、残疾人残疾等级调整信息,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信息进行比对。经比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及时给予救助或救助标准调整。已获取3批、7542人次重度残疾人审批以及残疾人残疾等级调整信息,将12人纳入了低保保障。二是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将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减少社会救助申报手续、压缩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社会救助的救助效率明显提升,困难群众受救助更及时。三是提高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将各类社会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2020年1月1日起落实,按照新标准为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城乡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补发1—11月份社会救助资金,并从12月份开始按照新标准发放社会救助金,共补发各类社会救助金124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