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举措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针对涉农资金存在条块分割、交叉重复、上下权责不匹配等问题,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鲁政发〔2017〕30号)下发以后,我市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市财政局结合涉农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牵头起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经过两轮征询27个市直部门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最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8〕8号)。该文件在省级39项涉农资金统筹的基础上,确定了25项市级涉农统筹资金。
二是部门密切联动。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市直单位,共同参照省政府涉农资金统筹目录,统筹考虑专项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充分听取行业部门意见,尤其是市级财政配套的现行涉农资金项目,全部纳入本次统筹范围。并在预算编制环节设置大专项,将资金整合限制在大专项内部,打消部门对资金可能用于其他方面的顾虑,增强部门宏观指导能力。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试点、重点工程等有特殊政策要求的项目资金、市对下据实结算资金以及工业生产救灾、特大防汛抗旱等定向使用的资金外,其他项目资金均划为指导性任务,允许县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后再大专项内部调剂使用资金,增强县区统筹整合能力。同时,对行业间的涉农资金,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布实施,除约束性任务外,允许县区政府突破现有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在规划范围内统筹安排、集中使用。
三是措施立竿见影。自《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8〕8号)印发后,市直和县区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快速落实有关规定。市级层面,截止5月底,2018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目录中下达我市预算指标55071万元,市级已下达县区或有关预算单位指标37146万元。2018年市级涉农资金统筹目录中预算指标34491万元,已下达相关县区或有关预算单位指标29920万元。县区层面,财政部门积极召集相关县(区)直单位,对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和目录,拟定相应统筹方案和整合目录。其中:东营区涉农资金统筹方案和整合目录处于修改完善阶段;河口区已起草完成涉农资金统筹方案,待征求区直单位意见后,提交区政府研究;广饶县已将涉农资金统筹方案报县政府,待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垦利区已拟定实施方案,并梳理完成整合目录内资金1.4亿元,现处于征求汇总主管部门意见阶段;利津县正在结合业务科室意见,拟定涉农资金统筹方案。
四是机制逐步建立。为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我市将该项工作列为立项督查。通过建立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制度,对县级任务落实、实施管理、总结验收等情况进行统计,及时了解掌握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进展情况及部门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切实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同时,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引进专业机构,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绩效评价。
下一步将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对各行业部门、基层政府负责人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知识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