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士工作站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16]10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院士工作站备案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备案暂行办法要求,组织符合备案条件的院士工作站承建单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注册企业相关信息,并通过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服务系统(http://221.214.94.50:81/acworkstation/)填报院士工作站备案申请材料。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服务系统全年度开放,每季度省科技厅组织审核公示一次。我市将对新备案的山东省院士工作站择优给予经费支持。
附 件:《关于印发<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院士工作站备案工作的通知(开发区).zip
联系人:张天俊
电 话:8302216
东营开发区科技局
2017年5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