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项措施严控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以及《东营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广饶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
一是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要求各单位制订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须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批准。
二是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明确培训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要求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三是多种组织培训方式,降低培训成本。要求各单位应当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内,择优选择市内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应优先选择省内高校。提倡利用网络进行组织培训、利用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四是备案监督检查相结合,严格全程控制支出。报销结算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