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靓丽美景入眼来
今年以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在“精”字上做文章,在“细”字上抓落实,着力增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市容秩序整治、城乡环卫保洁和园林绿化管理,改善城区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和满意度。
履职尽责、瞄准重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凸显
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和网格单元责任制管理,实施街面“清脏治乱”工程和定点清理行动,对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灯箱广告、乱扯乱挂和乱堆乱放等顽疾进行地毯式清理整治,组织拉网式集中清理行动6次,规范室外经营780余起,清理店外杂物1360起、乱晾晒衣物1561起、私扯横幅139条,清理城市“牛皮癣”10多万处。对城区52家烧烤店户、108个有油烟产生的流动摊点进行了普查登记,建立了管理台账,制定了《城区露天烧烤整治方案》,划定了烧烤准许经营区域,出动执法车辆200余车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规范整治露天烧烤摊点52处。会同县质监局开展食品摊位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发放《关于开展食品摊位燃气安全整治的通知》96份。强化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责任书》,会同县住建局对城区20处工地的扬尘治理进行了检查,上半年共查处带泥上路行为81起。同时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治理,联合县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实施意见》,发布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准入登记公告。加大县城区、城乡结合部违章建设巡查力度,对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
精细管理,提升亮点,城市环境质量逐步提高
在城区卫生保洁方面。不断优化城区道路机械清扫作业和人工保洁管理模式,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主次道路每日机械清扫、冲洗2次以上,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死角和盲点逐一清理整治,清理卫生死角1320处、清运垃圾1万吨。继续推行“公交式”巡回清运和人工及时收集清运方式,清运各类垃圾7868车次、15780余吨。更新改造城区部分环卫设施,新建公厕4处、改造提升老旧公厕10处,建设地埋式垃圾中转站9处、移动式垃圾压缩站3处,681个果皮箱保持清洁干净,垃圾中转站除臭、排污措施到位,环卫设施完好率100%。加强城区公厕管理,基本达到“五净六无”标准。园林绿化管养方面。对城区行道树和断档模纹、残缺地被详细排查、全面补植,补植行道树258株、模纹及垂直绿化16万株,安装绿化围网3524米、绿化喷头1200套,敷设管道5400米,城区裸露土地绿化47万平方米。在城区广场、公园、绿地花坛、道路路口及乐安大街花架栽植摆放时令花卉17.5万株。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扎实落实市政设施“一日两巡一报”制度,各类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城市主次道路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对城区部分路口和路段交通标线、停车泊位重新施划,施划道路标线18800平方米、停车位1242个。定人定岗,全面做好城区雨污管网、泵站、节制闸的日常管护,更换坏损井盖500套,维修坏损检查井91个,更换雨水井盖43套、污水井盖16套,疏通雨污管线2700米,清理落水口83个,同时,对城区200余个雨水、污水检查井安装尼龙防坠网更换加固,新安装防坠网100个,为市民构筑了牢固安全屏障。公园广场管理方面。实行动态保洁,每天安排冲洗车、多功能清扫车对园内道路清扫,垃圾随产随清,确保园容园貌整洁有序。
高点定位,城乡统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效显现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以村庄环境整治、路域环境整治、政府驻地环境整治、河道沟渠环境整治为重点,逐一落实责任主体,逐项明确工作标准,同时将村庄周边50米卫生保洁工作纳入了县环卫部门统一管理,全县环卫保洁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常态化。坚持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不断深化推进清脏治乱活动,2月份集中开展了迎新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3月份集中开展了路域环境集中活动,4月份集中开展了乡村文明行动“回头看”活动,累计下达整改任务1600项,重点对村庄“三堆”、围村垃圾、坑塘垃圾、边沟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了彻底清理。截至目前,累计清理垃圾死角895处、1.5万吨。健全完善了《村级保洁员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城乡环境卫生处、镇(街)党委政府、管区、村两委、执法派出中队对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情况和作业质量实行层级考核,综合考核结果,对村级保洁员、清运驾驶员等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绩效考核、末位淘汰,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高效运行。今年县财政投入200万元,购置垃圾桶4000个,对部分村庄坏损、短缺的垃圾桶进行了补缺和更新。将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对镇(街)的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上半年下发督查通报5期、月考核通报6期。3月、6月,县文明办、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群众满意度进行了2次电话调查,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群众满意度(96.2%)较去年12月份群众满意度(92.3%)提高3.9个百分点。(任福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