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特派员建设文件精神,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营市关于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
《意见》围绕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四大目标,部署开展农业技术创新行动、农村创业行动、农业服务行动、精准扶贫行动、现代服务业培育五大行动,构建我市新型农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在政策措施上突出五大亮点。一是将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号召全社会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特派员挂任乡镇政府科技副职、担任村第一书记,带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三是落实激励机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事业单位派出的科技特派员,可视同下派帮扶人员享受有关生活补助。四是鼓励创业,对深入农村创业的科技特派员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开展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5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称职务,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五是强化农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明确科技特派员创业或兼职的合法收益权。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意见》的落实工作,动员更多的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促进科技成果在农村转移转化,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