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民政确定十件为民实事
宜都网(通讯员李巍)近日,宜都市民政局确定2011年十件为民实事。
一是农村低保适当扩面提标。全市新增农村低保1500人,按每人每月10元标准提高补助水平。
二是实施“爱民新居”工程。资助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
三是资助低保家庭子女上学。给全市所有上大学、普通高中的低保家庭子女每月分别救助100元、60元的生活费。
四是救治特困家庭重度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60名以上特困家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并提供一年的门诊用药。
五是对未成年人重大疾病实行特别医疗救助。对0-14岁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患者按鄂卫发[2010]50号、65号文件规定,给予特别医疗救助。
六是选送患病重点优抚对象集中治疗。在全市选送50名以上患病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到宜昌市优抚医院集中治疗。
七是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健全孤儿养育、教育、医疗、就业等保障制度,养育标准按分散供养600元/月、集中供养1000元/月执行。
八是支持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农保”。按照都办发[2010]53号文件规定,支持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九是实施惠民殡葬。免除全市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殡葬费用。
十是大力募集慈善资金,开展慈善助医助学济困活动。
(责任编辑:张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