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换挡提速
证明材料再缩减 办理时限再压缩
我市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换挡提速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在全市社会保障领域推行“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八项便民举措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开发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程序,加快推进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社保经办网上办理一体化建设,压缩工伤认定办理时限,推动更多工伤保险业务“全市通办”。
据了解,目前市人社局开发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程序,建立单位工伤信用等级评定机制,与全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对接信息系统,指导医疗机构维护工伤报销参数、共享工伤登记数据、及时上传工伤治疗费用。职工出院前,已下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且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可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同时,加快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社保经办网上办理一体化建设,全面取消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的身份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身份证明、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待遇办理需提交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对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适用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的,认定决定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按照“通办为原则、不通办为例外”的原则,市人社局进一步扩大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将工伤待遇查询同灵活就业人员自助缴费、养老待遇查询、退休资格协审等业务一起,纳入全市通办范围。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2019年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事项全面进驻人社大厅,大厅设置专门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记者 李怀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