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
4月23日上午,我市召开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同志介绍我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首先,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刘明星介绍有关情况。
2020年度全市商标品牌发展与保护情况
2020年,全市商标品牌发展与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深入贯彻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实施要求,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激发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扎实推进商标品牌“提质量、挖潜力、出效益”,各类市场主体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稳步提升,有力助推了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国内商标注册数量持续增长。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县两级多措并举推进商标注册工作,全市注册商标数量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东营商标受理窗口,积极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线上沟通、线上服务”,实现“零跑腿”,为市场主体开展商标布局提供便利支持。2020年,全市国内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28846件,同比增长21.53%;新申请7493件,同比增长10.37%,新注册4838件。拥有百件以上注册商标企业发展到20家,同比增长122.22%,实现比上年翻番目标。每百户企业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33.66件。
(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继续领跑。将加强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作为服务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梳理出口企业清单,坚持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企业走访、重点帮扶等活动,编印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南手册,积极引导外向型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商标布局。2020年,全市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8件,有效累计注册总量1467件,居全省第二位,平均每家外贸出口生产企业拥有2.4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居全省第1位。全市涌现出科瑞石油装备、华盛橡胶、新大管业、大东联石油设备公司等一大批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运用保护领军企业。
(三)驰名商标保护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成效显著。积极引导驰名商标拥有企业开展维权保护,全市35件驰名商标品牌效益持续提升,成为企业开拓市场、护航发展的利器。华泰、半球、蓝海、水城米仓等驰名商标品牌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我市注册商标扩大保护的先进典型。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大力培育地理标志商标,指导发展势头好、区域特色明显的产业,推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运用,打造地理标志特色品牌,实现地理标志与涉农产业融合发展。2020年,全市新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新增注册6件,注册总量达41件,同比增长17.14%,覆盖了粮食、蔬菜、海产品、林果等6个涉农产业。垦利大米、东营面粉等9件粮油类地理标志商标运用成效明显,创造年产值达到5.48亿元。
(四)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组织开展了“蓝天行动”“铁拳行动”等多项整治行动。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载体,围绕我市石油装备、橡胶轮胎等主导产业,加大对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2020年全市共查处商标专利侵权案件70件,调解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5件,办理电商案件44件,罚没款58.5万元。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建设,与滨州市建立了执法合作协议,搭建了交流学习、案件移送、查处反馈、信息共享等协同保护机制。2020年,与滨州市协同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11件。
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商标注册总量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各县区之间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外贸出口企业认识不到位、商标国际注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挖注册资源,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一是围绕我市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深入挖掘商标注册资源,精准开展商标注册和培育指导工作,引导企业将商标品牌意识融入到生产、管理、销售各个环节,及时将自主创新成果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商标注册,积累更多更优的无形资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主动下沉一线,开展大规模入企走访活动,指导帮助外贸出口企业加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着力打造企业自主品牌产品,保护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增创我市企业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竞争新优势。
(二)强化优势带动,着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成效。一是围绕我市石油化工、石油装备、橡胶轮胎、有色金属等优势产业,加大行政指导工作力度,加强商标品牌梯队建设,逐步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集聚,着力培育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区域商标品牌。二是发挥我市粮食、蔬菜、海产品、林果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优势,以大闸蟹、大米、海参、果蔬等品种为重点,加大涉农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推动建设一批品牌形象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集群,逐步巩固提高我市农产品特色优势和品牌优势,助推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三是加大商标质押融资宣传力度,优化受理流程,提高质权登记效率,激发企业商标品牌创建热情,引导企业将无形资产有形化,提高企业效益。
(三)加大执法保护,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一是持续组织开展“蓝天行动”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深挖案件线索,提高办案质量,严厉查处商标专利侵权、假冒注册商标专利等违法违规行为,降低企业维权成本,防控知识产权运用风险。二是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执法,加强与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阿里巴巴电商平台沟通协作,加大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健全完善与周边地市执法合作协议,深化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交流学习、案件移送、查处反馈、信息共享等协同保护工作能力。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江帆介绍有关情况。
2020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
过去一年,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以“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为指引,通过创新审判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大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处力度,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创新成果
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继续高位运行,特别是涉注册商标和著作权纠纷案件占比较高。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79件,案件总标的额1.96亿元。东营中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件、其中涉注册商标案70件、涉著作权案88件、不正当竞争案3件、技术服务合同案3件。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调整案件管辖权的通知要求,垦利区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万元以下的涉商标、著作权、特许经营合同等非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020年,垦利区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15件,其中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154件,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56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5件,涉及“六神”、“欧派”、“啄木鸟”、“好太太”等多个知名品牌。民事案件以制止侵权行为,弥补权利人损失为主要目的。为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创新成果,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企业创新积极性,促进案结事了,我院一方面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另一方面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加大诉源治理,使大多数案件通过当事人和解、即时履行的方式得以妥善处理。2020年,全市法院审结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2.6%,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坚持底线思维,对恶意侵害他人创新成果且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依法快速审判并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加大恶意侵权人的违法成本,达到保护权利人创新成果,形成有序竞争环境的目的。为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利益,彰显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负责任大国形象,我院依法受理并高效审结23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美国“大嘴猴”、韩国“纳益其尔”芦荟胶等多个品牌,受到境外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二、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行为,依法划定知识产权不可触碰的红线
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功能,是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工作,积极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知识产权诉讼保护机制。2018年4月我院联合市检察院和公安局共同签署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中刑事司法保护问题的意见》,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对辖区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建立沟通协调联络和研讨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工作作出了具体制度安排。通过近三年的试运行,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集中审判、集中执行的工作机制,相关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法院进行会议交流。2020年,全市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件,1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2020年,垦利区法院审理的 “7•18”侵犯著作权案,尹某某、扈某某复制销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辅导用书谋取利益,累计销售金额巨大。该案社会影响恶劣,在著作权领域具有代表性,属于省“扫黄打非办”领导小组挂牌督办案件,我市成立了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垦利区法院经细致审理,分别以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分别判处25万元、20万元罚金,责令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将查扣的盗版书籍予以没收并销毁。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通过该案件的审理,有力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惩治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全市法院相关部门和个人分别被省委宣传部和省“扫黄打非办”办授予2020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荣誉称号。
三、创新审判模式和工作方法,推进审判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不断完善“三合一”案件办理机制。在指定垦利区法院审理该辖区内的诉讼标的额50万元以下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础上,扩展到管辖全市辖区内商标、著作权和特许经营合同案件和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提高了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全面、立体保护水平。二是深入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构建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的新型办案模式。既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又促进了疑难复杂案件的精细化审理水平。三是充分利用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手机微信等现代化手段,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云庭审”、微信调解。2020年以来,由于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到法院参与诉讼面临一定困难。为解决这一课题,全市法院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新模式,利用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40余件,运用手机微信进行调解30余件,促进了案件的及时高效处理,受到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普遍欢迎。
四、突出问题导向和实效导向,推动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社会合力
一是加强法院系统内部沟通与协作。一方面就司法审判中的疑难问题,加大与上级法院的请示沟通力度,争取更多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在同级法院之间加强协作交流,解决司法管辖带来的诉讼便利性问题。与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中院达成《山东半岛六市关于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的框架协议》,协助青岛中院在东营设立了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专门审理涉专利、植物品种权等技术类案件。二是促进与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资源共享。通过大要案审理,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建立了稳定的业务沟通机制。在注册商标权保护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方面,与市场监管局长期密切合作,拍摄了专题宣传片,受到省法院的肯定并在多家媒体和全省法院网站转发。多次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专利保护等相关工作。目前,我院正在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目的是找准我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为提高我市地方特产的市场知名度提供司法服务。三是加强与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对话交流。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大型企业法务人员中选任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审判。通过组织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识产权研究人员、法律专业大学生等旁听案件审理,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裁判过程和结果的知情权。在此基础上,组织骨干法官深入企业一线,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尊重其他权利主体创新成果,避免陷入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以专业化审判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努力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件;进一步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保护智力创新成果的深厚氛围,通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支队长陈学成介绍有关情况。
2020年度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打击情况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将打击侵权假冒作为重点工作,从案件侦办、协同打击、基础建设、宣传工作等方面入手,积极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拓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工作效能,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重拳出击,严打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针对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形势,全市公安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领域实施专项打击,坚持全过程研判,全链条摧毁,整环节围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防止发生区域性、领域性侵犯知识产权风险。2020年全市公安部门共立案件5起,特别是和烟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侦办的“9.23”案件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收缴假烟500余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较好地遏制了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二、协同打击,扩大打击成果。打击侵权假冒的关键是斩断制假售假的利益链条,全市公安部门借助云端系统和异地公安机关跨区域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备案制度,对一些涉及多省市的侵权假冒案件,与外省、市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共同打击,提高了打击成效。2020年全市部门公安部门共收到外地协查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12起,我市依法积极予以配合,深挖扩线,取得显著打击成果。
三、夯实基础工作,形成一体联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打侵效果,实现公安机关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案件信息共享,打破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壁垒,充分发挥“两法衔接”的作用,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管、安检、烟草等十余家具有打假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完善“多位一体”工作机制,整合优势资源,优化数据通道,推动多部门立体化合成作战。
四、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联络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紧紧抓住“3.15”、“4.26”“5.15”等重要宣传节点,广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专项工作,2020年共举办法律讲座60余场,受众8500余人,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LED屏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兴媒体,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发放宣传单页2300余份,咨询服务9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农业农村局副县级干部栾爱民介绍有关情况。
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引进培育植物新品种情况
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共引进培育植物新品种103 个:其中培育新品种2个,即水稻“圣香136”(鲁审稻20206005)、玉米“泽农778”(国审玉20200013)。
引进植物新品种101个,其中引进小麦新品种18个:鲁研118、鲁研128、圣麦127、圣麦102、临麦9号、鑫星169、鑫麦807、中麦4072、SH5311、荷麦20、莘麦818、烟农1212、登海206、岱麦728、鑫瑞麦38、荷麦25、岱麦366、山农36;
引进玉米新品种40个:豫禾588、丰乐235、恒丰601、农大683、九玉Y02、C9256、裕丰620、鲁星702、大京九156、农单113、中天303、金海2010、丰乐365、登海117、鑫研156、登海1996、万盛69、来玉721、明天695、赛博168、良星579、丰度191、农大688、天泰619、九圣禾632、MC278、胶玉1号、大京九4703、禾硕818、c1210、MC121、郑原玉432、登海518、登海111、农大372、农华803、龙垦1142、科玉188、秋乐368、科腾518;
引进水稻新品种10个:中科发928、津原985、津原u99、津原89、圣稻26、圣稻27、圣稻28、圣香802、圣稻22、津稻985;
引进棉花新品种18个:中棉9101、神牛六号、神牛棉10号、滨杂18、冀172、梦棉518、富亿农12号、金农棉518、金农969、金农16、中棉所99、百棉985、中棉所88、中棉所113、新陆旱63、新陆旱46、鲁棉532、鲁棉241;
引进大豆新品种5个:荷豆28、齐黄34、潍豆10号、荷豆33、合研1号;
引进食用菌新品种2个:绣球菌、白玉木耳;
引进绿豆新品种2个:潍绿7号、潍绿8号;
引进红小豆新品种1个:冀红20;
引进谷子新品种3个:济谷19、济谷20、济谷21;
引进花生新品种2个:宇花4号、宇花9号。
下一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将持续开展引进培育植物新品种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耐盐碱的植物新品种培育引进力度,全面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促进现代种业发展,为种业创新注入强大动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版权科科长吕长尧介绍有关情况。
2020年全市版权保护情况
2020年,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意识形态文化领域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版权保护宣传推广、版权登记等工作,确保了我市版权工作规范有序。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版权执法。一是加大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覆盖面。压缩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案时限,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效率.聚焦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载体,制定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计划。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管控职责,加强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紧紧围绕创建知识产权城市为目标,以出版物线上、线下销售为切入点,有效保障我市出版物著作权人合法利益。三是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从执法依据、主要职责、时间期限、执法监督与举报投诉等方面对行政执法公示作出规定,建立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工作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四是加强版权执法力度,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执法依据合法合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处理适当,执法文书规范,权利告知明确,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交流学习、案件查办、随机抽查、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省内城市跨区域合作执法关系,严格按照省级跨区域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省市开展区域执法协作。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案件线索通报后,东营市“扫黄打非”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涉案网店进行远程勘验,并到发货地进行暗访取证。初步调查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及时通过市“扫黄打非”办协调市公安局、邮政管理局进行了突击检查。成立“7·18”侵犯著作权案专案组,2020年11月,二审宣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尹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被告人扈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尹某某、扈某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九万元,上缴国库。根据省“扫黄打非”办转来的案件线索和滨海公安局“7·18扈洪芹侵犯著作权案”侦查:东营区亿能图文广告经营部在没有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给东营区慧阅图书印刷《***关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党内重要法规汇编》共857册。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罚:1.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全部印刷品;2.违法所得壹仟伍佰伍拾捌元贰角整(1558.20元);3.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捌佰叁拾柒元伍角整(117837.5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罚款已全部交纳。东信京瓷办公耗材经营部在没有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给东营区慧阅图书印刷《***关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888册、《***党内重要法规汇编》50册。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罚:1.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全部印刷品;2.罚款人民币捌万肆仟肆佰贰拾元整(8442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东营银行缴纳罚款。该单位申请分期交纳,已交纳罚款1万元整。六是加大网络监测力度,全面搞好出版物市场清查。在日常检查中摸清并不断更新辖区内所有互联网站底数,纳入监测范围,每月全面监测清查一次,重点清查网上淫秽色情文字、图片、动漫、游戏、音视频等不良信息。及时锁定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问题严重的网站,对其重点栏目、频道实施专项监测,采用截屏、录屏等方式及时提取和固定证据。加大对出版物市场清查力度,每月集中清查一次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和城市夜市出版物摊点。2020年6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了康某某通过互联网发行电子出版物侵犯著作权案,没收违法所得5883元,罚款30000元。
(二)优化版权保护工作。一是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成立了东营市软件正版化联席会议,软件正版化是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保护知识产权、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经济竞争力、保障国家信息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常抓不懈,协调推进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1、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了《东营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东营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2、根据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工作要求,制定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从总体要求、工作步骤、任务分工、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二是版权保护工作站,积极开展著作权登记工作。利用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进行著作权免费登记,登记作品种类以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影视文学原创等为主开展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截止目前,我局共完成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累计2000余件。积极引导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相关企业向国家版权局申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到目前为止,计算机软件登记数量累计达到600余件。2020年2家企业荣获省级版权示范单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2020年,我局从4月17日-27日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为积极推进我市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做好版权宣传,在宣传周期间,紧紧围绕以“强化版权治理,优化版权生态”为主题,以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和产业发展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局机关、美术馆、文化馆LED电子显示屏、居民小区电子阅报屏广泛滚动宣传。由国家版权局统一制作的版权宣传视频和海报,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扩大版权普及范围,提升版权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积极组织召开荣获省级版权示范单位、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版权宣传周”工作座谈会、版权进社区、部门联合宣传、观看中国版权协会举办的线上专题讲座等积极推进我市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做好版权宣传,提高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三是召开全市版权示范单位、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工作推进会,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单位(园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创建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社会氛围。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版权保护意识淡薄。由于历史的原因,版权的概念在公众中仍是一个相当陌生的名词,一些人不知道版权为何物,不知道应该如何保护版权,更不知道保护版权有什么作用。二是作品版权登记少。很多原创作者不注重版权保护,甚至不知道版权登记,认为版权登记没有什么用处,认为申请专利、商标作用比较大,版权登记证书没什么用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做好版权登记和版权保护工作。一是推进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督导各部门单位逐步建立起正版软件采购和正版软件资产管理、使用、报废等制度。二是依托“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对在我市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作品进行初审,及时做好我市版权登记汇总工作,积极引导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相关企业向国家版权局申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三是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版权的宣传教育,使版权保护的有关知识深入基层,使版权保护的有关行动成为社会公众的广泛自觉,加强版权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市民的版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作、保护版权的良好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拒绝盗版、使用正版”和“尊重知识、保护版权”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将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入人心。四是开展版权保护六进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网络广泛开展版权保护宣传。五是加大版权执法力度,依法与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作斗争,严厉处罚侵权盗版行为,人人尊重知识产权,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努力营造版权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为我市的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李振芳介绍有关情况。
2020年度全市专利发展状况白皮书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批示精神,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的基础保障和重要支撑作用,攻坚克难、精准施策,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再上新台阶
截至2020年末,全市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007件,同比增长40.65%。全市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8件,比上一年度同期提高3.88件。
2020年全年,全市共申请国内专利9662件,同比增长31.22%,其中国内发明专利2243件,同比增加33.35%。利津县、东营区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幅度较大,分别同比增长112.7%和52.36%。全市共授权国内专利7043件,同比增加76.38%。其中发明专利763件,同比增长59.62%。利津县、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幅度较大,同比分别增长222.22%、148.00%和135.06%。
2020年,我市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2项,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
二、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知识产权强市创建稳步推进。东营市按照“创新活力足、质量效益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知识产权强市目标,积极开展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按照《东营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方案》,拟定2020年度强市创建工作要点,召开年度强市创建调度会议,建立评估检查机制,推动创建任务落实。
知识产权贯标取得新突破。通过组织培训、设立推进项目、培育辅导机构、实施企业试点等多项举措,推进贯标工作开展。利津县、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出台了扶持政策,针对不同主体进行资助。2020年我市新增贯标企业42家,累计完成贯标企业数量152个,同比增长38.2%。
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效地提升企业应对金融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020年,国瓷功能材料、万达集团、新大管业、新发药业等六家企业在国家优势、示范企业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三、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稳步提升
专利导航工作效果显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围绕新兴产业撰写发布《东营市稀土催化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东营市高性能氧化铝纤维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结合全市生物医药产业现状及检索分析,形成了产业整体态势分析报告。我市3个项目获批省级专利导航项目。组织召开石油装备、有色金属、石油化工产业导航发布会,对各产业导航报告进行了深入解读,提出了发展建议。22家微导航企业全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企业累计申请专利235项,18家企业与25家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研发合作。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全年完成专利质押融资项目59项,较上一年度增加73.5%,质押专利231件,较上一年度增加11.1%,质押融资贷款53463万元,对6家企业发放质押融资贴息资金133万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签订服务协议,首次实现当地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当年完成10笔专利质押登记,质押专利61项,质押金额15079万元,完成专利注销登记三笔,涉及专利28项,打通了质押登记的最后一公里。
知识产权资源运用流转活跃。积极推进国家专利运营平台东营分平台建设。编制《东营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设立了知识产权电商系统、项目申报系统等10个模块,将逐步实现线上质押融资、专利价值在线评价、知识产权交易以及线下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功能。年度全市转让专利技术330件,技术交易额7000余万元。
专利信息服务积极布局。积极争取筹建第四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简称“TISC”)。东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入选筹建机构名单。在华TISC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推广,TISC的运行可以帮助全市创新用户提升技术信息检索能力,更快掌握行业动态和新技术信息,从而有效增强区域创新能力。
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有效缩短专利授权周期。中国(东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0年累计接收预审案件1323件,受理预审案件1138件,平均预审结案周期4.7天,发明专利平均授权周期压缩3个月内,实用新型平均授权周期压缩至半个月内,外观设计平均授权周期压缩至10天内,审批专利数量也由2019年的260件跃升至今年的1300余件,保证了高质量专利的快速授权、快速确权,提高了技术供给效率。
完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体系。东营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受国家局委托组织举办全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现场会。成立东营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24起。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定期发布专利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渠道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沟通机制,处理电子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案件,推进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专利维权。
协作共建跨区域大保护环境。聚焦知识产权行政援助、司法保护、仲裁调解“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将行政援助的高效性与司法裁判的终局性有效结合。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青岛中院协调形成青岛市知识产权法庭东营巡回审判庭,构建高效结案的诉调对接机制,今年共审理8件专利纠纷案件,调解成功3件。通过不断搜集、推荐典型案例向国家局申请开展远程审理、巡回口审,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确权、维权渠道。
五、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建立知识产权强企“双月会”制度,通过聘请全国知名企业知识产权专家实地授课等形式,开展相互学习、交流和参访,进一步探索知识产权强企的方法和路径。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市教育局、市科协开展了青少年发明奖评选活动,全市80多所学校参加,收到各类作品1800余件,评选出发明奖74个,创意奖100个,科技绘画奖186个,32名教师获得优秀辅导老师奖,14所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极大地激励了全社会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途径不断拓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成果显著。东营市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优秀分站”荣誉称号。2020年度培训人员规模突破14万人次,列全国170个分站第一名。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东营职业学院、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方共建东营知识产权学院,下一步将开展培训、合作交流、专利托管、信息服务,对于我市培育创新型人才、凝聚核心创新要素、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具有重要意义。组织计算机软件相关专利撰写与保护培训班、知识产权保护暨国家级规范化市场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共计培训人数超过500人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进党校活动,将知识产权内容引入党校中青班培训课程,进一步增强党政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组织举办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培训班,共计培训学员150余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2020年,是砥砺奋进的一年,也是知识产权事业硕果累累的一年。在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管理等各个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着力***制约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优化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东营海关副关长周升扬介绍有关情况。
2020年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情况
2020年东营海关深入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将其视为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山东营商环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持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实现优进优出,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助推辖区企业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龙腾行动2020”。重点针对输往北美、欧洲、南美、非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货物物品,通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转运的货物物品
开展专项执法,加强侵权风险分析和研判,加大风险参数加载力度,强化预警提示功能,服务通关单证审核;加强专项调研,发放调查问卷,汇总辖区地区“龙腾”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收集侵权要素,采集风险点,实现维权关企联动,提高保护主动性;积极培塑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0年辖区企业新增海关备案权利1项,对已培塑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覆盖回访,全面了解企业在全国进出口环节、境外市场遭受的知识产权侵权情事与维权需求,从企业需求出发,通过精准施政,使企业有获得感。
二是重视信息宣传主动服务企业。抓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张贴宣传海报,播放保护消费者权利法律法规,突出进口假冒伪劣食品、出口侵权服装等社会关注热点商品,制作宣传册、展板,广泛营造宣传服务氛围;利用辖区举办国际展会的契机,在十三届中国(东营)国际石油石化装备与技术展览会、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橡胶轮胎暨汽车配件展览会等展会上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通过关企座谈会、政策宣讲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专项行动,参加市消协联合咨询服务活动,现场辨别进口红酒真伪,宣传典型侵权案例,解答群众关心问题;通过“济南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发表新媒体宣传文章,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同时发力,扩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宣传的覆盖面。
三是落实海关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开展海关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货运渠道商品的风险分析和查缉。对报关单、舱单数据进行联合分析处置,加强对体积小、重量轻、品类多的中小件商品的监控力度,加大对服装、日用品、电子产品、玩偶、纪念品等易受侵权商品的风险研判和布控查验力度。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加强业务联系,及时移送案件线索信息、沟通办理进度情况,密切做好执法合作,相互配合、互通有无,形成侵权案件跨关区共治格局。
四是推进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重点加强跨境电商领域侵权活动打击,包括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等各种类型,涉及假冒和盗版问题,开展互联网侵权商品跨境运输邮递快件主渠道的专项执法。探索建立与主要电商平台开展关企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的物流信息以及大数据,延伸海关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工作时空,推进海关和企业共治,有效遏制侵权假冒多发高发态势。
五是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二期),落实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全程无纸化,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办案效率。利用地方“双打”工作机制,加强与双打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地方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有关部门的联系合作。继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细化与地方公安机关执法协作机制。与东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探索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打造闭合保护链。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联合行动,完善从生产源头,到流动渠道、消费终端的链条式治理。
六是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结合辖区产业分布区域化特点,紧紧围绕家纺纺织、机械设备、精细化工产品等辖区特色产业,开展“送法进企业”行动,强化企业品牌保护意识,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鼓励和引导关区企业依法开展出口加工业务。加强与商务部门沟通合作,积极为企业走出去参加国际展会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指引,协助解决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对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上报,获取有关国家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政策指引,为关区企业寻求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