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保处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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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近日,县农保处到各镇(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督促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从整体情况看,全县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进展顺利。督导中重点强调了以下几点:一要确保基金安全。各镇(街道办)要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相关规定收缴保费,严禁私设过渡账户,及时足额上解收缴保费,确保基金安全;二要减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断保现象的发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走向正轨,档案管理逐步规范化,要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就要杜绝断保现象;三要积极引导年轻居民参保。对年轻居民要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参保率。四是要规范信息化管理。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参保缴费信息进行核对,做好信息资料的微机录入,并及时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准确、完整、及时、规范。(县农保处:赵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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