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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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今年,我县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自1月1日起由每人每年1700元提高到2300元;城市低保标准自10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316元提高到360元。低保补助率也相应提高。城乡低保提标后,经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下的应保尽保。(县民政局: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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