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积极组织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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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按照“谁用款,谁评价”原则,组织2019年度获得瞪羚-独角兽企业奖励、小型微型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奖励资金的企业对2019年度的预算项目支出,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全面绩效自评。
据了解,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鲁发[2019] 2号)的要求,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
经发局 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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