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淄博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行政指导工作,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的有机统一,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制定出台了《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行政执法中广泛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的“沙箱”监管模式,多鼓励、多引导、多培育。同时,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指导专区。目前,编制上传行政指导事项目录清单14份,办理行政指导事项12758项,惠及企业及群众逾万人,营造了和谐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
前不久,淄博高新区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一家公司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发现产品标签项目不符合标准。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经告知后主动整改。考虑到当事人的积极态度,且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的诚意,让当事人很受感动,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表示以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这样的柔性执法,获得了当事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达到了执法效果的最大化。
淄博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说起“当初因为缺乏对法律法规的了解,我们走了不少弯路。后来,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个情况以后,第一时间主动为我们进行了业务指导,为我们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公司负责人送来了锦旗,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性化执法的理念,让服务走在监管前,让企业真正获得实惠。”
据了解,今年以来,淄博高新区采取了多项措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铺路清障。
推行免检免扰,保证企业经营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和《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要求,建立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和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通过高新视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2021年度高新区免检免扰企业名单》,要求各部门对列入名单的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免检。严禁行政执法“一刀切”,对企业经营中的非主观轻微违法,凡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多以行政指导的方式进行教育和劝导,及时指导帮助企业纠错改错,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
落实检查备案,规范各类涉企检查。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每月公示部门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系统上传情况,及时跟进监督,定期公示通报,做到无计划、不检查。
组织案卷评查,把牢行政处罚关口。抽调一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政府法律顾问、档案管理人员等组成案卷评查专家组对14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重点评查,提出审查意见30余条,限时整改到位。
参与政策制定,提高涉企政策贴合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凡起草、审查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除征求法律顾问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外,还需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对于企业反馈的建议,起草部门充分评估后,将采纳情况予以反馈,有效增强了拟出台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开展执法乱象整治,净化法治营商环境。针对是否存在粗放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以及以疫情防控名义随意罚款等问题,组织各责任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日常审核把关,畅通执法过程监督渠道,畅通线上线下评价机制,切实杜绝涉企执法乱象的发生。
注重重大执法法制审核,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对企业相对人权益的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等申请救济的权利。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探索非现场执法,运用技术手段,实现远程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努力打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
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柔性手段的有效运用,在淄博高新区上下实现了监管效能、服务水平、市场主体质量以及执法形象的四大提升,为高新区“三区一窗口”建设、聚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责任编辑:钱聪 审核人: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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