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1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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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9月27日,高青县201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会议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频会议室召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的分管领导、人社所负责人、业务人员以及农商行各网点负责人参加了这次会议。县人社局副局长、居保处主任董波同志对今年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实行社保卡代扣代缴和保费扩面征缴工作作了重点安排部署;县居保处副主任赵保山同志传达了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的通知》;县农商行副行长张强同志对今年实行社保卡代扣代缴作了重点安排,力争参保居民一次足额缴存、一次代扣成功。
据了解,今年保费收缴时限由往年的10月至12月提前至9月至11月,缴费档次不变,按年缴费,多缴多得。9月至11月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集中缴费期,参保人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所缴保费足额存入社保卡或指定***中,以免影响保费代扣工作。(居保处 孙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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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0:20: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