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正式启动国库集中支付
12月28日,区管委会办公室完成第一笔国库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意味着淄博经开区正式启动国库集中支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公共财政改革的目标要求,根据《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经济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淄经开管发〔2020〕16号)文件要求,淄博经开区今年正式启动国库集中支付试点改革工作,并与11月底完成了与财政局与代理银行、试点预算单位网络平台的安装工作,建立了以信息网络为支撑,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为核心,连接财政、国库、代理银行等部门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操作平台和技术支持。
根据试点方案,区财政局开设零余额清算账户,预算单位开始零余额账户,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变过去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
为做好试点工作,区财政局邀请专业工程师,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为试点单位财务人员详细讲解各项业务流程和具体操作,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掌握了操作流程。
区财政局将按照规范操作、分步推进、动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和相关制度,加强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用款计划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和规模,不断提高资金的到位率、支付效率、使用效益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