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强化夏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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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一是落实责任。加强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动,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镇(街)职责,在村(居)实行以民政助理员为责任人的划片包干责任制,建立全县快速响应机制。二是加强巡查。严格落实救助巡查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采取不定期巡查的方式,缩短巡查周期,增加巡查次数,特别加强在恶烈天气情况下的不间断巡查救助,确保出现突发求助时人员迅速到场,救助及时到位。三是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流浪救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向广大市民发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联系卡》,公布救助联系电话和救助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是争取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及时将专项资金下拨到各镇(街道)民政办,指导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民政局 李继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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