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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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县矿山企业业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在对矿山企业进行年检过程中,国土资源局对凡是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法律义务,不缴纳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的一律不予年检,不予审批发证。对发证的55家矿山界桩进行拉网式检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三是规范管理。对于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以及国道、省道和县道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和《平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开采区之外,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采矿权,一律不予办理延续、变更登记;对于符合延续条件的矿山,足额征收各项矿费,严格审批程序,做好源头管控。目前全县52个矿山企业实现“零事故”。(国土资源局 周芬 侯海巅)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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