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强化社会救助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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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一是倾力打造“阳光低保”。依照透明、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政策,既做到“应保尽保”,又坚决杜绝“人情保”。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确保城乡贫困群体的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而提高。二是强化临时救助的“救急”功能。对因突发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致家庭成员死亡、重度伤残及家庭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困难家庭给予及时救助,并从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三是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召开全县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会议,专项部署宣传、学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召开村(居)民政助理员培训会议,对救助办法逐条进行讲解。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济南日报民政专刊宣传专栏,进行政策宣传、政策解析。拍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新闻宣传专题片,在电视台新闻广角栏目进行循环播放。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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