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比例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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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自2018年5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分别由原来的0.4%和0.2%下调至0.2%和0.1%。为减少单位工作量,保险办在系统内冲减了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单位多缴纳工伤保险。单位申报9月份社会保险时,缴纳当月应交社会保险费和冲减工伤保险费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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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1:17: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