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高新区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一、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界限,摸清税收基数,促进依法纳税、依法计税、依法征税,确保税负公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核查企事业单位税务登记和工商登记情况(五证合一的核查营业执照),摸清区内企事业单位是否全部属地缴税,防止税源外流。
3、查纠并举原则。在全面普查税源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零星税源、薄弱环节和非税收入管理,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在高新区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建筑房地产及交通物流等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
(二)普查内容
1、企业工商、税务登记等户籍管理情况;
2、区内企业分税种、分行业、分经济类型、分区域、分预算级次的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
3、2016年、2017年分税种入库、退库情况,及2018年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税收指标预测情况;
4、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实现税收增减的因素,查找潜在税源和新增税源,发现新的税收增长点;
5、重点核查企业属地缴税情况和租赁厂房的企业纳税情况;
6、截止2017年底企业欠税情况;
7、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8、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检查相关单位并追溯以往年度。
三、工作步骤
此次普查从6月1日开始,至7月31日基本结束(具体时间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调整),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10日)。一是对税源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普查工作。二是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税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区内企业积极配合,为税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开展自查,由纳税单位按普查要求先行开展自查工作。四是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普查工作小组,集中开展工作,并对普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2、普查实施阶段(6月11日—7月15日)。按照高新区企业分布情况,分片区进行“拉网式”普查。工作人员逐一***走访被普查对象,按“每户一表”的要求,现场填写相应纸质表格,并由被调查对象和普查员签字。通过实地察看和询问交谈方式,详细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相关记录。
3、资料整理阶段(7月16日—23日)。各普查工作小组将本组普查资料、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并完成数据录入、统计工作,同时与第三方信息进行比对和差异分析,对普查工作中发现的漏征漏管、失踪户等问题,各小组会同国税、地税部门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对差异较大问题进一步组织调查落实。
4、总结分析阶段(7月24日—31日)。各普查小组将本组普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普查办公室进行汇总分析,找出税源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找准税收管理切入点,以税源普查为契机,逐步健全完善税源管理办法、行业管理规范、综合治税制度等,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征管质效。
文件原文:http://lwgxq.jinan.gov.cn/art/2018/12/28/art_44656_3249256.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