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法院一次执结41起案件员工拿到工资款感谢执行效率高
12月18日,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一次性成功执结41起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案件,为执行攻坚战战绩榜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时,也吹响执结涉民生案件的集结号。
记者自济南高新法院获悉,2018年4月至5月,经高新区仲裁委调解,由济南某管理咨询公司自6月28日前支付下属员工杨某等41人2000元至5000元不等工资。该公司到期拒不履行调解书内容。9月,各当事人分别向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先后向被执行人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9月26日,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企业法人黄某多次沟通后,黄某自愿以个人名下的一套房产为41起案件作担保,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承诺于10月20日前,偿还申请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欠款。在黄某用房产进行担保后,执行干警对其名下一套房产依法查封。为保障案件当事人双方权益,执行干警主动变换思路,多次为涉案房屋寻找买家,争取以理想的价格出手。
据了解,涉案房屋现已在银行抵押,为使得房屋能够顺利过户,执行法官积极协调农商行解除抵押。经法院协调,房屋最终以70余万元价格卖掉。涉及20万元标的款的41起案件最终顺利执结,处理方式得到了上级和群众的高度肯定,两名员工代表于12月18日特地从长清创新谷赶到济南高新法院向执行干警当面致谢。
据济南高新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41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就引起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徒法不足以自行”,执行是实现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在执行攻坚的道路上,济南高新法院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兑现法律承诺,捍卫法律尊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 毕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