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瞪羚企业推荐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发挥瞪羚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济南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0〕16 号)和《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济南市瞪羚企业推荐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1〕10号)的要求,结合近两年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 2021 年度市级瞪羚企业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济南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0〕16 号)规定的有关申报要求。
其中,参考近两年企业申报工作实际情况,对企业创新能力指标予以进一步说明:
(1)申报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较强,2019—2020 年每年研发投入强度(R&D)应达到 3.5%以上。
(2)申报企业在 2016——2020 年期间至少作为第一专利权利人原始取得Ⅰ类知识产权授权 2 项,或作为第一专利权利人原始取得Ⅱ类知识产权授权 4 项,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1 项。
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PCT 途径申请并授权的国外专利(同一专利多国申请的按照一项计数)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其他申报条件不变。
二、申报程序要求
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通过“济南市高成长型企业培育服务系统”进行。请拟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在线申报 2021 年度市级瞪羚企业,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并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及时提交。
三、申报时间要求
企业数据录入和佐证材料上传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到 2021年8 月13日24:00,到期系统自动关闭。数据录入时请核对填报数据的数量单位,提交前请认真核对填报数据和佐证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要充分发挥瞪羚企业在产业发展、行业带动方面的示范作用,重点支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一代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环保节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的企业申报市级瞪羚企业。
(二)严把初审工作标准。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等工作。要指导企业确保申报材料质量,严把推荐和申报材料关口,做到格式一致、数据规范、内容完善、情况真实。
(三)申报企业应符合《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 号)的有关规定;企业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申报年份前两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技术支持电话:4006-0531-77
济企通注册咨询电话 88188977 66605682
高新区工信办电话:88871416
QQ群号:济南高新瞪羚企业培育 698988684
相关***请至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网址: http://jnjxw.jinan.gov.cn/art/2021/8/4/art_12910_4765207.html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8月6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