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冒雨查信访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4月24日晚6点30分,市环境监察大队接到山东省环保厅转办的信访案件,举报人为淄博人,称在我市曹范南部山区有一小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水及废弃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刚刚下班回家的监察大队人员接到信访,立即赶回单位,同时向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迅速研究并部署了检查方案。晚6点45分,监察大队与埠村环保所一行8人,在与举报人汇合后,直接赶到了举报地点,夜深雨大,山陡路滑,丝毫没有动摇监察人员查处不法行为的坚定意志。经过近1个小时的颠簸,终于在山区山沟内已废弃的石料厂找到该小化工作坊。经调查了解,该化工厂位于曹范与埠村交界处的井泉村,主要是利用氨水,废油渣等经过加热、融化反应后形成防水材料,该企业生产工艺简陋,高耗能,重污染,属国家明令淘汰的“十五土小”范围中的小化工企业。监察人员对其违法行为立即进行了现场取证,填写监察记录,***,制作行政处罚笔录等,并责令其立即停产,限期一天内拆除。近日,市环保局还将针对其违法行为根据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采取后督察等措施,严防“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