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白云湖芽庄湖被列入山东省首批湖泊保护名录
2013年1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13〕19号文公布了山东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我市的白云湖和芽庄湖榜上有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湖泊保护工作,在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监察、工程维护、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良好效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责任,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擅自取水单位进行了查处,保护了水资源安全,实现了泉水持续喷涌和引黄补源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湖区提供了充足的水源;成立水务警务室,建立与公安联合执法新机制,及时查处侵占湖泊堤防、破坏湖区水利工程设施的水事违法案件,有效地保护了湖泊的安全;对白云湖分洪道、四干出湖闸、四干排水沟、环湖沟、芽庄排水站等工程行为进行治理,取缔白云湖流域废旧塑料加工污染企业,对湖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有力地保护了我市两处天然湖泊的生态环境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白云湖、芽庄湖保护工作,我局已按照《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要求,安排人员着手编制《白云湖、芽庄湖湖泊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