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方法维护社会稳定龙山街道推行843工作法有效化解矛盾
今年以来,龙山街道始终把基层矛盾预防调处抓在手上,放在心上,积极推行“843”工作法,有效化解了街道范围内矛盾纠纷,为龙山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落实“八项措施” 精心组织
从抓住老百姓最关注的热点、难点,充分依靠组织和社会力量,以“快、敢、稳、精、细、准、访、联”的有效方式方法,把握矛盾纠纷的关健步骤。“快”就是对正在发生的易激化纠纷,闻风而动,立即赶赴现场,制止事态的发展;“敢”就是面对险情,沉着冷静,排除阻力,赢得时间,防止事态恶化;“稳”就是稳住上访群体人员,主动介入去做深入的思想工作;“精”就是对矛盾纠纷调处精心准备,制定预案,打有准备之战;“细”就是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工作,明大义,识大体,消除隔阂,息事宁人;“准”就是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访”就是经常下基层回访,对有可能出现反复的纠纷和问题,早动手,超前介入,积极预防。“联”就是多个部门,共同联手,三调联动,快捷高效。
把握“四个入手” 综合调处
从就地解决入手。矛盾纠纷源头在基层,重点和难点也在基层,作为基层调委会应集中精力,把各类矛盾纠纷控制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联席会议,了解动态,超前预测,有效预防,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控制,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群体性纠纷不出街道”。
从防激化入手。建立健全各村网格化管理,畅通调解信息渠道,无论是接访、或处理上访解决涉法问题,始终处于主动地位。调处及时,不留隐患,提前介入,控制好各类矛盾引发的源头,对复发性矛盾纠纷进行专项治理,防止矛盾发生和扩大化。做到“三勤三查三早”,勤问、勤记、勤走;查问题、查线索、查规律;早动手、早处理、早化解。
从依法调处入手。引导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护法,充分运用政策、法制、思想教育和道德,引导鼓励群众做守法公民,遇到矛盾纠纷时,自觉地找法来解决,将涉法矛盾纠纷引入司法程序,指导当事人用司法手段去解决。对现实生活中久拖不决、后遗症多的积案,采取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的方式解决,提供一个公平合理、机会均等的环境。对重大群体性的处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适时地采取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的手段,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化解。第四,从群众利益入手。始终抓住人民根本利益的切入点,时时考虑群众合法利益,利用有效预防与调解,治标与治本的方式,最低限度地减少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事案件的发生。做到“三严”:严格把握调解案件的事实关联,深入调查研究,把握事实真相,切忌偏听偏信,凭推理,凭感觉办事;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关系案、人情案,切实保证调处的公正性、合法性;是严格调解程序,接访、受案、调解、证据采信以及协议签订等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强化“三个机制” 增强实效
强化领导责任机制。该街道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工作来抓,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做到研究工作时,有调处矛盾工作内容;布置工作时,有调处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时,有调处工作项目;总结评比时,有调处工作成绩。强化矛盾释放机制。对待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与化解并重,教育与疏导并举。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总体求,分类调解,综合治理。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尽快妥善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疏导群众,稳定情绪;对个别无理取闹的,坚持原则,晓以利害,决不手软。强化分级负责机制。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连锁机制。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不把矛盾简单上交;对需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报送上级部门决定;对不属民调范围的矛盾,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从而确保矛盾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有效地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