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清产核资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现代都市农业科学发展,根据《济南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区于2012年5月初正式启动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区紧紧围绕保障权益、***难题、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工作目标,坚持历史与现实、全面与重点相结合、严格程序、集体决定三个原则,对全区21个街镇的610个村居集中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先后有4200余人参与工作,目前共有600个村(居)完成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工作,占清产核资总村(居)数的98%,清查结果经街镇审核确认,无遗漏或不实情况。
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夯实清产核资工作基础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满斌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周培成为常务副组长,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并分为业务指导组、财务审计组、监督考核组三个实施小组,逐街镇逐村进行指导督查。各街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和实施小组,实行领导干部包片、工作组包村制度,指导督促各村开展工作。
明确责任分工。区纪委牵头负责监督考核和组织协调工作,创造有利环境,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区农业局负责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本级工作经费,区审计局负责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充分配合、密切协作,形成了推动清产核资工作的强大合力。
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文件、宣传标语、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对清产核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共发放明白纸十万份,组织各类宣传动员活动50余次,为全区清产核资工作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严格程序、扎实推进,保证清产核资工作质量
清查摸底,核实资产资源。各街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照各村提供的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采取账实核对、实地勘查、内查外调、合同清理等步骤登记填写清查表格,同步进行有争议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工作。
处理遗留问题,严格资产核销。坚持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为目的来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梳理了部分村存在的账外账、未及时入账单据或私存、侵占、挪用公款等问题,村级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重大问题由街镇集体研究后处理。对清理盘点发现的债权、债务及资产的呆账、死账,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批程序进行核销。如中部近郊街镇村办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村企财务未及时转入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都未及时核实确认化解。通过本次清查,对原有企业资产进行了合理化解和核实登记,切实保障了村集体、村民的利益,维持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坚持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所有清产核资结果均在村内公开栏内张榜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再调查、再核实,及时纠正处理。各街镇、村均对张榜公示的表格留取了照片、视频等资料。
结果确认,严格审批。张榜结束后,村里以村级债务为重点,对村民反映的举债事项再次确认,经债权人签字确认,再次张榜公示,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结果确认,街镇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街镇提出申请,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批复。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内容及标准,对公示公开不到位的不准确认,签字确认不到位的不准验收,问题处理不到位的不准报批。
整理资料,汇总建账。注重有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入档工作,把相关会议记录、工作日志、原始记录、承包合同、影像资料,以及表格、文件、决议、申请等及时入档管理。
加强指导、狠抓督查,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完成
狠抓督促检查。区纪委实行6名常委包挂街镇制度,深入街镇、村组工作一线,开展走访调查,及时了解、化解清产核资工作中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工作进度,定期召开清产核资工作调度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平衡开展。先后组织专题会议和培训48次,参会人员4000余人次。
扎实开展业务指导。区农业局从全局抽调了22名骨干人员,组成了6个业务指导小组,总共开展业务指导100余次,及时做好了问题处理、软件培训、总结上报等工作;区审计局和财政局联合组成财务审计组,先后多次到相关街镇进行了调研指导,并提出了合理建议。
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历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交流汇编》及《法规政策汇编》等材料400余册,出台《清产核资工作动态》简报6期,及时通报各街镇工作进展情况,介绍好的经验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有力的推动了工作开展。
经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清产核资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摸清了三资家底。对清理盘点发现的债权、债务和资产的呆账、死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和审批程序进行核实核销,全面进行清查清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进一步理顺了债权债务关系,有效杜绝了帐实不符、账帐不符等情况的发生。
壮大了集体经济。在坚持集体和农户共同受益的前提下,将集体果园、集体荒地、荒山的经营权进行了明确落实,既发挥了集体“三资”的作用,也通过有偿使用集体“三资”,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
增强了有效管理。通过妥善清收村级债权和公开处置集体“三资”,农村“三资”运营模式和管理模式由原来的“制度约束”变为“民主公开”,有效解决了资产产权不明晰、经济承包合同不规范等各类问题,维护了公平公正。
推进了廉政建设。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运用过程中,全区逐步建立健全了“三资”管理制度,不仅使财务管理、“三资”监管有章可循,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基层干部的经济行为,基本堵塞了财务收支的漏洞,有效地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三资”问题是群众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运用和“三项制度”建设,摸清了村集体家底,村集体经济事务决策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理顺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区农业局)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