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加强建筑工程批后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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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为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批后监管,引导和监督各类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城市建设发展环境,市规划局会同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工程批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依法取得开工建设前全部审批手续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农村宅基地建房除外)的批后监管工作,重点理清部门职责,优化职能分工,建立完善以监督、查处、惩处为链条的建筑工程批后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违反法律法规和审批要求的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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