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聊城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列入年终考核
9月7日,记者从聊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获悉,刚刚下发的《中共聊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我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在述职述德述廉的基础上,聊城在全市范围内将述法纳入年终考核。党政‘一把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有助于聊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落实。”
述法的主要内容有: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党委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
《意见》还指出,要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每年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本地区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述法采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和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两种方式进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实施,述法对象在年度考核中作班子工作总结报告,一并作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即每年从述法对象中确定2名以上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3名以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述法。(记者 洪祥 通讯员 徐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