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长制推动水污染防治
本报讯 10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悦伦带领调研组,到茂名、湛江两地调研开展跨市域河流河长制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昌灿,副市长李多民陪同调研。
前日,调研组一行来到茂名,先后实地察看三丫江三丫口断面、小东江电白区与茂南区交界山阁断面、小东江官渡桥段河道,通过望、闻、问的方式,检查三地水质情况,并现场拨打河长电话与监督电话,了解相关部门接受群众反映与监督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渠道。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水环境与生态质量显著改善为目标,在全市逐步推行河长制,积极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管协调,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严格河长考核,强化监测与预警等措施,大力推进河长制,小东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评估我市综合得分为70.43分,小东江(茂名段)水质达到年度整治目标,平均值达到Ⅳ类功能区类别,主要污染指标氨氮浓度下降26.1%,综合污染指数均值下降12.3%,成为全省四河整治中唯一完成2015年阶段水质目标的河流,受到了省环保厅的充分肯定。8月,省环保厅、省监察厅发文同意对挂牌督办的小东江流域水污染整治问题进行摘牌。
刘悦伦充分肯定了我市前一阶段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大对三丫江河段周边养殖场与监狱污水治理的力度,科学推进小东江官渡桥段河道截污和管网建设,并结合生态修复与人文景观建设,制订长远目标,分步推进,逐步完善,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
昨日,调研组赴湛江调研开展跨市域河流河长制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