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关于授予刘婵陈亚平盐城市时代先锋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6年11月2日)
刘婵,女,汉族,1967年7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警务督察大队(信访办)四级警长,盐城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她从事公安信访工作9年多来,接待信访群众4000多人次,帮助群众200多名,化解信访案件800多起,上级交办的31件疑难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停访息诉率100%。上访长达13年的信访群众80岁生日宴,请她坐首席;60多岁的老汉一针一线给她织手套;信访群众家里添孙子,给她送来红蛋;电话中听到她喉咙沙哑,信访群众几十公里给她送来咽喉片,安徽、山东及本地多名群众给她送锦旗、牌匾,被群众亲昵地称为“刘大姑”。2014年10月28日,她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在人民大会堂受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陈亚平,男,汉族,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大丰区安监局副科级干部。他从事劳动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32年,始终冲锋在安全监管第一线。哪里有紧急状况哪里就有他的身影,若干次事故现场,在他的前沿指挥下或化险为夷,或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全市安监系统被誉为“专家型干部”。2008年3月查出患直肠***接受手术后,他休息了不到2个月就到单位坚守安全生产岗位,7月份第二次手术,休息2个月后又投入到安全生产中去,一直坚持工作,到2013年底病情恶化,再次接受2次手术治疗。他先后4次手术,在腹部留下了10处疤痕,多次接受化疗,在化疗间隙和化疗结束后不久,他还坚持拖着病躯接受工作咨询,指导企业安全生产,被企业和基层群众称为“安全守护神”。
刘婵和陈亚平都是从基层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干部代表。他们的事迹,体现了基层干部群众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展示了新时期广大党员脚踏实地、拼搏进取的务实作风,彰显了党员干部勤勉履职、为民乐民的时代风采,是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的先进楷模。
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决定,授予刘婵、陈亚平同志盐城市“时代先锋”荣誉称号。市委宣传部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刘婵、陈亚平同志为榜样,深入开展向刘婵、陈亚平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们不忘初心、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以崇高的理想信念指引人生道路;学习他们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以真诚的为民服务赢得群众口碑;学习他们默默坚守、知责尽责的奉献精神,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夯实和谐稳定基础;学习他们顽强拼搏、继续前进的奋进作风,以昂扬的精神风貌化解矛盾困难;学习他们严以律己、公而忘私的高尚情操,以廉洁的作风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