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近期,盐城市政府就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印发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480万亩,其中示范区150万亩,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在完成上级下达的69.7万亩建设任务基础上,再增加建设57.9万亩高标准农田。
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高效推进,财政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健全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加大配套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2.7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其中市财政安排1亿元。市财政安排的1亿元中,市区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4000万元;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奖补资金6000万元,将对示范区建设成绩突出的地区进行奖励。二是多渠道筹资。按照规定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比例,用好新增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土地指标流转收益,鼓励各县(区)根据实际自筹资金,支持县级农业投资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三是提高补助标准。2021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127.6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示范区3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1750元,示范区亩均财政投入标准提高到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