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部署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10月3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兴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为确保文件精神落地落实,切实抓好12月1日起我市全面禁放各项工作,营造宁静、安全、和谐、美丽的社会环境,11月4日下午,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会上,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兴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实施方案》。据了解,《兴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市规划中心城区内(即规划S231省道改线段、S351省道、S333省道所围合范围,总面积约188平方公里,省道外侧50米范围纳入中心城区管理)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昭阳街道、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城管局和住建局五家单位负责人就如何推进禁放工作作表态发言。
副市长、公安局长朱学林在会上强调,随着城市建设日益发展,市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传统习俗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大、民意诉求反响强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全市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烟花爆竹禁放的现实意义。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直接关系民生民计、考验政府能力、体现城市形象,要抓住重点环节,找准着力点、研究突破点、狠抓关键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深入推进禁放工作有力、有质、有效开展。禁放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抓好禁放工作,坚决打赢禁放工作这场硬仗,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