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擦亮兴有益助品牌强化医保五助作用
今年以来,兴化市围绕“为民、便民、惠民”,突出“兴有益助”品牌,充分发挥医保“五助”作用,切实履行医疗保障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助保”困难人员。进一步增强“医疗要保障、参保是前提”意识,抓好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工作,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8%以上,对所有困难对象全面实施资助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据11月份统计,全市共资助参保65371人,其中一般居民63926人,困难学生1445人。
二是“助推”医保宣传。加强医保政策系列宣传,充分发挥网格宣传员作用,大力开展医保政策“三进三提”系列活动,利用各类媒体以及《兴化医保》公众号进行对外宣传;强化医保队伍思想教育,开展“医保服务之星”“季度党员之星”“年度党员之星”评比活动,组织召开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动员大会,督查指导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参保筹资工作。
三是“助优”医保服务。开通绿色就医通道,促进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推进转诊和异地就医跨地区联网结算,实现住院全国联网、门诊长三角地区联网结算;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将***靶向治疗药品及时纳入医保范围;开设“小薇帮你办”服务窗口,全力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推进医保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
四是“助力”医保扶贫。加强“三保险四救助一预警”医保扶贫体系建设,精准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托底救助,动态调整维护困境儿童参保信息,及时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待遇,筑牢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托底救助四道保障线。
五是“助强”基金监管。在全省率先建立医疗保障服务第三方监管机构(医疗保险监管服务中心),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统一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设立综合考核指标,并与付费总额紧密挂钩;加强病例评审,新上挂床监控,开展“医保好医师”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监管作用,切实加大检查监督和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