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通过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验收
11月30日至12月1日,兴化市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工作接受考核验收。兴化市副市长刘汉梅参加活动。
近年来,兴化市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严格落实省、泰州市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通过构建管理体系,健全创建工作机制;严格红线控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坚持示范引导,积极创建节水型载体;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水资源保护意识等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兴期间,省验收组专家实地察看了兴化市节水教育馆、戴南镇董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等现场,听取创建工作汇报,观看创建专题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同意兴化市通过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验收,并建议授予兴化市“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称号。
刘汉梅感谢各位专家对兴化市相关工作的鼓励和肯定,以及专家们提出的十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她表示,兴化市将以此为新起点,继续整改、巩固、强化,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水氛围。进一步调优结构,源头治理,建立体系,完善机制,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