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拟征公告〔2021〕103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公告
宁(浦口区)拟征公告〔2021〕103号
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南京厚道压力仪表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生产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浦行审备〔2019〕62号),拟征收地块拟用于南京厚道压力仪表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建设,属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桥林街道明因寺社区民主组、陈山组,项目四至范围为兰花塘路以西、林中路以北、百合路以东(详见附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9日,由桥林街道办事处,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抢栽抢种;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办理入户或分户;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