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渚镇关于开展2021年度慈善捐赠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驻镇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公众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的氛围,促进我镇慈善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慈善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慈善宗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公众参与、自愿规范的工作理念,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慈善捐赠活动,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捐赠,为我镇慈善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建设金张渚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此次捐赠活动包括慈善一日捐、企业认捐和物资捐赠三个部分。
(一)慈善一日捐。动员全镇各机关、社会团体、各事(企)业单位有固定收入的干部、职工每人捐出不少于一天的收入;有效益的企业捐出不少于一天的利润,或者组织企业职工捐出不少于一天的收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奉献爱心。
倡议机关(事业)单位副处以上干部每人捐600元以上,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捐300元以上,其他公务员每人捐200元以上;事业编制部门负责人每人捐200元以上,事业职工每人捐150元;机关非编人员和企业职工每人捐100元;村书记、主任每人捐200元,其他定员干部每人捐150元,村条线副职干部每人捐100元;社区主任每人捐150元,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捐100元,多捐不限。享受待遇人员参照同类人员捐款倡议标准执行。
(二)企业认捐。与镇慈善会签订认捐协议的企业,要根据认捐协议的相关精神,及时做好认捐款的解缴工作。同时,欢迎有条件的新企业加入,进一步扩充认捐企业队伍、壮大慈善母本资金实力。
(三)物资捐赠。商贸流通企业要继续发扬传统,开展慈善物资捐赠活动。捐赠物资主要以棉被、大米、食用油为主。
三、活动时间
慈善一日捐和物资捐赠活动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31日。认捐企业资金解缴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四、接收方式
(一)镇慈善分会负责接收本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公安、教育、卫生等驻镇单位和机构)和个人的捐款。
(二)镇机关、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派专人负责登记和接收捐赠款,并把捐赠款统一解缴到镇慈善账户,并开具统一的慈善捐赠***,捐款请汇以下账户:
资金接收单位:宜兴市慈善会(联系电话:87318830)
开 户 行:农村商业银行张渚支行
账 号:3202***********0052203
五、相关要求
(一)精心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开展慈善捐赠是弘扬传统美德、提升人文精神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经济下行、疫情影响等不利因素,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以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发动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捐赠,发挥示范作用。捐赠坚持自愿、鼓励奉献,捐赠款要如数解缴镇慈善会,不得截留。
(二)广泛发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全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起到以点带面作用,积极开展捐赠动员,做到广泛发动,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来。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爱心氛围,确保慈善捐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严格管理,确保活动规范运行。捐赠活动开始后,镇慈善会、村慈善基金要遵守财务制度,对捐赠活动要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组织专门人员做好接收、开票、汇总、救助以及公示等具体事项。要健全台账,完善手续,切实管理好、使用好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