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安补公告〔2021〕1号
星甸街道万隆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南京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和范围
依据《关于南京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投资字〔2019〕712号),本地块拟用于南京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于星甸街道镇集体、万隆社区洛洼组、万隆社区董庄组,四至范围为东至江北焚烧厂一期专用道路、西至老山山脉、南至沪蓉铁路、北至老山山脉(详见附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星甸街道万隆社区洛洼组土地1.2562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1.256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星甸街道万隆社区董庄组土地9.6377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9.637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星甸街道镇集体土地0.0715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071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区二级区片,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公布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浦政发〔2020〕108号)文件执行。
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浦口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浦规划资源〔2020〕158号)文件执行。
涉及房屋征收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区片价补偿
被征地集体 经济组织 | 征地面积 (公顷) | 所属区片 | 区片价 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 区片价 补偿费总额 (万元) | |
星甸街道万隆居委会洛洼组 | 1.2562 | 二 | 123.075 | 154.6068 | |
星甸街道万隆居委会董庄组 | 9.6377 | 二 | 123.075 | 1186.1599 | |
星甸街道镇集体 | 0.0715 | 二 | 123.075 | 8.7999 | |
合计 | 10.9654 | 二 | 123.075 | 1349.5666 | |
说明 | 区片价补偿费用的支付和使用,按照《关于公布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浦政发〔2020〕108号)文件执行。 |
(二)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
1、进入社会保障的人员情况
被征地集体 经济组织 | 本次征地应安置人数 | 备注 |
星甸街道万隆居委会洛洼组 | 9 | 依据浦政发〔2011〕152号文件规定,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产生符合纳入社会保障条件的农业人员名单。 |
星甸街道万隆居委会董庄组 | 72 | |
合计 | 81 |
四、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拟安置方式: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标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提出听证申请。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即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10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至被征地村组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认定。
特此告知。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