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古柏街道招商引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各单位、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视察江苏***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六个新突破”最新部署,充分调动全街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奋力实现招大引强,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智目标任务,特制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街道干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各行政村。
二、任务分解
1、实体企业:亿元项目5个,其中10亿元项目1个,责任人为全体考核对象。
2、总部经济税收:具体年度目标任务详见***《古柏街道2021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三、考核办法
(一)实体企业奖励,科创人才奖励,总部经济企业奖励: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二)为壮大各村经济,村总部经济纳税按地方可用财力的100%返还村,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街道全体干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各行政村需对招商引智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做好企业、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既要巩固存量,又要突破增量,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引进的总部经济企业,需通过街道和区级部门审核认定。
(三)引进落户本街道的实体项目(含租赁厂房)需经区商务局、开发区审核认定通过。
(四)引进的人才项目需经市区人才办等评审并通过,且需有相关文件支持。
(五)对未达任务的个人(包括已调离古柏街道人员),不参加目标考核,但其引进的实体、人才、总部经济企业,参照有任务人员的补助方式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六)由中介(含其他个人)引进的实体、人才、总部经济企业,给予街道统一的税收政策和个人工作经费补助;引进年度纳税1000万元以上总部经济企业,工作经费补助实行“一事一议”。
(七)街道不承担企业引进过程中在外接待费用。
(八)严禁引进本地税源企业。
(九)考核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街道党工委会议再行商定。
***:古柏街道2021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中共古柏街道工作委员会
古柏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