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JNZX1104055号提案的答复
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对全区各街道、园区、部门的科学发展考评体系,由区政府办牵头,结合江宁实际,制定出台科学合理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注重日常指导检查、统筹协调、督查督办,有效发挥年终评价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全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阳光平台”,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2014年度,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57条。其中,“通知公告”类61条,“政府重要会议类”14条,“政府文件”类51条,“政策法规”类17条,“人事任免”类13条,“工作动态”类8962条。近年来,我区政府连续两年度在全市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扬。
切实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我们也时刻感受到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与不足。根据委员提出的第一条建议: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地回应。公众关心热点领域属于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区政府办在《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13】195号)文件中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的牵头落实单位,并提出具体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组织落实,提供公开实效。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单独作为年度考评点,对未能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予以扣分,希望涉及单位引起重视。
根据委员提出的第二条建议: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在内容上,江宁区已通过“中国南京”网站和江宁区政府网站公布《江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南京市信息公开系统上做好本区目录编制工作,今后若有需要调整、完善的地方,我区政府办会及时更改,以便更好、更便捷、更高效的为公众提供服务,促进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发展。在政府财政预算方面,我区政府已通过《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江宁政发【2015】44号)文件中做了明确要求和工作部署,精确到各相关部门,要求细化项目预算编报;在政府财政决算报告方面,我区财政局已通过《关于做好2014年度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宁财库【2014】400号)文件中要求区级各单位作为部门决算公开责任主体,做好决算公开工作。我办将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对接,强化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指导各街道、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共同推动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的提升。
根据委员提出的第三条建议:扩大信息公开的渠道。目前我区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告栏等渠道进行主动信息公开,公众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在江宁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网上申请表》)提出申请。我办将进一步完善主动信息公开渠道,将信息公开工作多元化,提高公众查阅的效率,并做好信息公开的调研工作,使政府信息透明化,真正普及到公众。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