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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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2021年7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1 | 宁环(雨)建〔2021〕5号 | 2021/7/2 | 雨花台区四号沟水环境提升工程 |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四号沟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铁心桥街道办事处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传真:025-52888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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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0:45: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