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京市秦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1、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区编办共有行政编制15名,在编在职人员15人;共有3个科室,为综合科、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
2、车辆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区编办公务用车0辆。
(二)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南京市秦淮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宁委〔2013〕153号)、南京市编办《关于秦淮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宁编办字〔2013〕51号)的规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列入区委机构序列,既是区委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工作机构,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派出机构的机构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审核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评估上述部门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和方案。
3、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编制总额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4、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之间,区委各部门与区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和调整。
5、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报批工作。
6、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相互衔接、互为制约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制。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事业单位登记、年度审验、变更事项公告等相关工作。
8、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负责领导干部 “三责联审”中机构编制责任的审核工作;根据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和权限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协助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9、承担区级行政机关各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的编制审核工作;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控制全区机关工资总额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规范使用“政务”、“公益”中文域名,做好相关注册管理工作。
11、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报统计、资料分析、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
1、持续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开展,贯彻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实现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标准化建设,落实省、市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3、继续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
4、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定出台《秦淮区加强编外人员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5、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的挂标与更新管理。
6、抓好编办自身建设,加强党支部和编办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做好与社区结对共建、一对一帮扶等工作。
二、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7年预算基本情况
1、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7年区编办预算总收入300.90万元,为当年公共财政拨款。
2017年区编办预算总支出300.90万元,较上年增加69.24万元,同比增长29.89%,原因是工作人员人数增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较重。
按功能分类,支出预算包括:行政运行支出227.6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以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费用、面向全区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及事业单位法人知识培训等;住房保障支出43.2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在住房方面的补助。
按经济分类,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270.90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89.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整。
2、“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经费:2017年区编办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同比减少50%,主要原因是我办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
(5)会议费:2017年区编办会议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同比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我办按照廉洁行政的要求,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参会人数。
(6)培训费:2017年区编办培训费4万元,与2016年保持一致。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区编办机关运行经费共38.05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4万元,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和印刷材料;咨询费2万元,用于咨询机构编制相关事务;邮电费1.85万元,用于信函及包裹寄送;维修(护)费2万元,用于维修打印机和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租赁费1万元,用于租用及维护花草植物;专用材料费3万元,用于购买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专用耗材;工会经费3.77万元,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党支部活动;其他交通费用13.93万元,用于行政在职人员车贴发放及租赁车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用于其他日常公用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3万元,用于购置办公家具和提取修购基金。
(二)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区编办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编制工作综合业务经费22万元,主要依据国家、省、市要求,用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外人员管理,编制调整的审核、报批,事业单位登记、年度公开、变更事项公告等各类涉及机构编制业务的工作。
其中,会议费2万元,参照南京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综合定额标准260元/人天;培训费4万元,参照《南京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综合定额标准400元/人天。
2、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8万元,按照中央、省、市编办要求,主要用于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更新维护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注册中文域名,缴纳管理费用。
三、区编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区编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