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淮区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秦淮区秦淮区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秦淮区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54号)精神要求,为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保障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以下简称“G20峰会”)期间杭州市空气质量,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积极推进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协作保障“G20峰会”期间杭州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指标日均值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二、工作原则
(一)保障为重、突出重点。切实强化工业、机动车、建筑工地等污染源的管控措施,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二)管治结合、强化应急。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管理和会期临时管控措施相结合,完善应急和联动机制,从严要求并确保落实。
(三)密切协作、区域协同。根据“G20峰会”保障工作需要,按照“G20峰会”管控区的定位要求实施保障措施,积极发挥联防联控作用。
三、保障阶段
(一)会前整治阶段
本文件印发之日至8月22日,各街道、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各部门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做好“G20峰会”保障各项准备工作。
(二)会期保障阶段
8月23日至9月7日(共16天),管控措施全面实施,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四、保障要求
全面落实秦淮区作为“G20峰会”管控区的保障要求,会期前,加快推进全区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任务;会期保障期间,实施会期保障措施;应急时,按指令响应各项应急措施。
五、会前整治措施
全面落实***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要求重点开展工业废气、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高污染车辆淘汰等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实施单位:根据《秦淮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实施方案》(秦政办发〔2016〕27号)确定的各项任务责任单位
六、会期保障措施
(一)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管控
全区范围内严控表面喷涂、汽修、印刷等行业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有机气体排放。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局(经信局);实施单位:各街道、有关企业
(二)加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
全区范围内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一律停止使用。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实施单位:各相关街道
(三)加大机动车污染管控
全区范围内严查黄标车和无标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加大对冒黑烟、蓝烟等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四)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全区范围内的建筑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港作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停用30%。
牵头单位: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实施单位:有关企业
(五)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全区各类工地加强扬尘控制,重点强化桩基、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和拆除等易扬尘作业管控,对措施不落实或不达标的停工整治;对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实行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配合部门:区环保局、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区城管局(水务局);实施单位:各街道、高新园管委会、有关企业
(六)控制各类尘源
加强工业企业和裸地扬尘无组织排放的有效控制,落实车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的控尘措施。煤炭、渣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实现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局(经信局)、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区城管局(水务局);实施单位:各街道、有关企业
(七)加强道路保洁
严格落实道路保洁作业规定,加大机扫冲洗频次,主次干道每日不少于一次冲洗、三次洒水、二次清扫;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加强对抛撒滴漏车辆的查处;确保主次干道无积尘、见本色。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水务局);实施单位:各街道、高新园管委会
(八)严控其他大气污染
全区范围内严禁露天烧烤和垃圾、秸秆露天焚烧。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水务局)、区环保局;实施单位:各街道、高新园管委会
七、会期应急保障措施
(一)启动及解除条件
会期保障阶段,根据“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及南京市应急指令,启动或解除相关应急保障措施。
(二)应急保障措施
1、实施工地停工措施
除市政重点工程外,全区范围内工地全部停工,对停工工地裸露地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停产。
牵头单位: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配合部门:区环保局、区城管局(水务局);实施单位:各街道、高新园管委会、有关企业
2、停止易扬尘物料运输
全区范围内暂停渣土、沙石等易扬尘污染的运输;暂停自卸车倾倒作业。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水务局)、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配合单位:秦淮公安分局
3、全面加强道路保洁
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对全区主次干道不间断进行洒水作业,保证路面的湿度。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水务局);实施单位:各街道、高新园管委会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按照“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及江苏省部署要求,全市共同开展“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强化区域、部门联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秦淮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秦淮区“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保障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细化落实责任。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各部门企业明确责任人,加强对各项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格执法监管。加强对停产企业、停工工地以及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落实责任人员。区督查办对区相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按时信息报送。会期保障期间,各有关部门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本周管控措施执行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周报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保障措施时,各有关部门每天下午15:00前将当天管控措施执行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日报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