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采砂危害损失评估牟利47万被判赔偿207万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近日,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徐静海等三人在长江深水航道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2017年4月至6月间,徐静海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三人非法采砂40多次获利47万元分别被判刑,同时判赔偿生态损害赔偿费用207万元。
对非法采砂案件提起公益诉讼是一个全新的探索和尝试。该案组织不同领域的专家从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道工程、水生态系统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经过20余次科学分析和论证,认定该案造成的危害损失不仅包括非法采集的江砂资源,还包括对渔业等生物资源、水资源以及已建工程安全构成不确定风险的监测成本危害损失,得出了该案生态损害赔偿费用最低应是207万元。这一损失评估方式,是公益诉讼领域填补空白式的创新性突破,在国内尚属首例。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07:11: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