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皇姑分局落实皇姑区政风行风考核评价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全区政风行风持续改善,区监察局下发了《皇姑区2015年政风行风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环保皇姑分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逐条加以落实,以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百姓满意的良好工作氛围。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环保皇姑分局高度重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按照区政风行风考核细则,对照工作职责逐条查找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为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部门形象和行业作风,确保考核项不扣分。
二、细化责任,严肃纪律。
全面动员部署,成立了由商大为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政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位,明确主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并贯穿到各项具体环保业务工作和日常行为规范之中。
三、落实制度,强化监督。
建立政风行风工作监督长效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局实际,制定了《分局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通过领导小组成员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督查、随机抽查、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强对各科室开展行风政风工作的监督考核,高标准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标准不落实的人和责任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今后环保皇姑分局将把开展政风行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以一流的作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环保分局审核人:杨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