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提案(第79号)答复
委员姓名:高殿海 沈艳
提案内容:
按联合国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当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则表明该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如何养老,如何实现体面、尊严的“老有所养”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现就加强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开展老龄人口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普查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龄人口普查工作。摸清我区老年人口人员分布、数量、男女比例、生活来源、享受优待、补助情况、居住条件、是否空巢、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养老情况等,全面掌握我区老龄人口现状,为探索解决老龄化问题提供详实依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和相关产业普查工作,弄清现有家底、社会参与程度和老年服务产业发展现状,做到有的放矢地谋划下步工作。
2、成立老龄人口工作委员会。由民政、卫生、发改、财政、人社、司法、统计、文化、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老龄人口工作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保障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促进老年人价值发挥、促进老龄产业的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实现。
3、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制度化建设。养老这一民生大事必须纳入经济社会统筹规划,从制度层面确保社会养老服务的政府投入。要针对“三无”、“五保”老人,建立生活费增长制度;针对高龄老人,继续实施高龄补贴制度;针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针对有资格有意愿兴办或运营养老机构的社会组织,建立民办公助制度,给予建设补贴或者运营补贴等;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4、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在老龄人口普查的基础上建立皇姑区老年人口基础信息库,实施统一的全区老年人口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制度,随时准确地掌握老年人口的基本信息和享受社会养老服务的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为不同老年人提供差异化的服务。
5、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的无缝衔接。
①居家养老。建议:根据老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发放金额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券”,让老人自主选择所需的养老服务,并建立起“服务券”金额的动态增长机制。
②社区养老。建议:一是逐步完善各种养老服务设施,如老年公寓、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露天健身场地等,二是建立社区社会养老服务网络,借助老年人服务中心连接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和提供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整合辖区内社会组织、企业养老服务资源,梳理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名录,全程***服务过程,并以客户的满意度考核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核拨政府补贴。
③机构养老。建议:兴办三种类型的养老机构,一是福利性的公办养老院,承担保障性基本养老服务;二是营利性的商业养老机构,满足高端群体的个性化养老需求;三是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提供专业和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弥补社区养老资源的不足。
推动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一是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养老护理人员或护工需经正规的职业培训和考试后才能取得执业证书。二是健全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队伍,设置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养老服务人员,专职从事养老服务管理、协调工作。
三是推进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发动青少年学生、党员干部、公益组织志愿者、社会有识之士和低龄健康老年人在社区中开展各类为老、养老服务。四是培育老人互助队伍。鼓励低龄老人通过参与为老服务积累时间资本,换取未来的免费养老服务。
承办单位:皇姑区民政局
经办人:谢文超
联系电话: 86855190
办复情况:
高殿海、沈艳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我区现有常住人口约97万人,户籍人口约85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23.19万人,占总人口的27.27%,60-***岁老年人约7.2万,65-69岁老年人约6.2万,70-79岁老年人约5.7万,80-89岁老年人约3.2万,90岁以上老年人约0.45万。失能、失智老年人约0.22万,空巢老人约1.9万。
目前,我区现有养老机构18家(其中公办1个,民办17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7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26个。总床位数已经达到2671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数1749张,居家养老床位922张。养老服务设施总面积达到71240余平方米。基本实现了按市政府(2018—2020)三年规划中要求的每个街道至少一个居家中心建设布局。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养老设施完善推进
皇姑区积极推进居家养老的基础设施建设,以“一优先、两无偿”发展养老设施,“一优先”是全区符合条件的国有闲置用房优先用于居家养老设施建设;“两无偿”是社区40%以上用房“无偿”用于养老服务站建设,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无偿”配建养老用房,并且要将不动产产权移交民政部门,由民政统一监管。同时成立由31个部门组成的“皇姑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现场踏勘、随时协调、集中研究等工作模式,解决居家养老设施排查、确定、建设、运营过程中问题。
截止2020年12月底,皇姑区累计拿出21个处600平方米以上国有房产17862平米,占***.86%。统筹谋划实现每个街道至少一个居家中心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政策措施逐步健全
自《条例》颁布以来,沈阳市制定了《沈阳市养老服务机构改建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目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区也随即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并聘请法律顾问,制定《皇姑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协议》、《皇姑区居家养老用房管理办法》、《皇姑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等,涵盖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服务标准、质量监管、托底保障、老年照护、资金管理、队伍建设等,为保障各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地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一是发挥试点引领作用,推进养老服务供给能力。2020年,皇姑区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列入省改革试点,并于2020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先后投入试运营。省财政拨付专项扶持资金379.8万元,用于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和为困难群体和80周岁以上老人开展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各试点积极探索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有效供给,在建立试点工作机制、医养结合、养老照护床位、护理员队伍建设、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打造智能化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探索发展,打开局面,树立标杆,完善提高。在积累一定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需求。
二是引进龙头企业运营,打造品牌化建设。2019年,皇姑区按市政府普惠养老战略协议,引进中康集团沈阳分公司落地皇姑,并承接国有房产建设运营,惠及我区老年人。考察引进以智能化管理领军的北京乐老汇养老集团沈阳公司来接管运营新乐片区居家养老中心,建立和推动智慧养老服务。2020年又成功引进TOP30强之首的九如城集团沈阳分公司落地皇姑,盘活万科怡园养老机构和怡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打造以医养结合、康养融合、旅居怡养为特色的养老综合体。
三是激发物业优势,打造便民快捷新模式。皇姑区积极鼓励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为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为社区养老人群提供更便利的各类助老与照护服务,同时相对降低物业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成本,使物业企业的居家养老服务成为企业发展的延伸产业。自2018年开始,先后发动沈阳馨凯华、润德和大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先后建成运营4家独具规模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个社区养老服务站,为辖区内老人提供餐饮、家政、医养、全托和短托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
四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有效解决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服务。2020年,皇姑区三个街道中10个社区被列为政府购买服务试点,为60岁以上低保家庭中失能失智老人,70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80周岁老人约2870人提供政府免费***的助歺、助浴、助洁等基础性服务,目前运营服务商正在与辖区老人服务需求对接。之后开展入户服务。同时皇姑区为辖区分散特困老人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切实改善困难群体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使安全出行更加便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推动我区养老产业发展,以“十四五”规划为目标,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
(一)继续扩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和均衡化合理布局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挖掘可利用资源,积极发动社会力量,特别是鼓励物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基础上,原则上按3个相邻社区配建一个居家中心标准布局,按时间节点列出计划清单,到2023年,全面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缺口,按照人口老龄化情况科学布局,着力***老旧园区选址难等问题。根据皇姑区各街道、社区老年人口分布数量、收入水平、服务需求调查结果,进一步在老旧园区科学合理配置设施资源,结合已建成老旧居住区每百户25平方米标准,通过政府购买租赁、扩增社区养老服务站,民营资本投资、物业资产运营等方式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域性均衡配置,同时打破养老机构服务边界,引导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积极探索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由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按时***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打造三级三边服务体系,通过构建政府监管、社区参与、服务机构落实的三级服务网络,实现老年人在周边、身边和床边的三边就近居家养老服务。使老年人的养老方式更加多元、选择更加自由。实现居家养老均衡化发展,真正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养老服务。
(二)发挥优势互补,打造综合养老服务体系
抓好九如城、中康、乐老汇、万佳宜康等多年运营管理经验典型和省8个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总结经验,蹚出路子,打开局面。在此基础上,广泛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资金进入本地区,让更多的品牌化、连锁化企业遍地开花。目前,正在积极着手千山路8号7000余平方米闲置空地开发新建和已建成的两幢6200余平方米的办公楼的统筹谋划工作,通过引进外资、国企和大型品牌民营企业投资改造运营。努力打造一个面积最大、规模最全、服务最优,集医养、医疗、康复、旅游、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以满足老龄化市场需求。
(三)全面落实立法规划、完善监管机制
认真落实《沈阳市居家养老管理条例》,各部门对照职责,综合发力,同时完善鼓励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居家服务保险制度,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服务供给、安全管理、市场监管的机制和标准,制定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政府智能化监管制度,以精准实用、更加方便快捷为基础,创立人员需求数据库和部门监管系统,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远程诊疗等现代科学技术在养老服务中得到广泛应用,涉老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区总部(区)、居家中心(街道)、社区(社区)养老服务站养老服务信息与服务对象有效衔接,养老信息化服务全覆盖。
建立专业化人才管理制度。通过专业化培养、系统化培训、市场化引导,建立康复护理、家政服务、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专业齐全、数量达标的专业养老服务与健康管理队伍,各类社会力量踊跃参与的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伍。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在发挥各养老服务机构自身医养结合基础上,强化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加强养老和医疗资和协同性,优化整合服务项目和内容,推动形成整体联动、深度融合的服务模式。
建立完善城乡老人居家和社区养老基本服务制度,实现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留守、独居)、重点优抚对象、失独等特殊困难老人政府购买服务全覆盖,全面拓展为低收入困难老人开展兜底保障服务,政府购买家政服务、适老化改造、医疗卫生服务、助急关爱、精神慰藉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感谢您们对皇姑区民政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皇姑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0日
撰稿人:谢文超
审核人:葛 薇